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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千的黑侠扑向汉唐军,要致汉唐军于死地。而这个时候,胡忧却突然打出了自己的不死鸟战旗,疯一样的在大场大喊大叫。
胡忧的这一行动,把楚树吓个半死。这还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的上战场,完完全全就是一个菜鸟。太多的东西没有见过,太多的事,他连做梦都没有梦到过,可是现在却在他的眼前发生着。
“少帅,你这是在干什么!”楚树追着胡忧,他要弄明白胡忧究竟要干什么。
“保护朱大能,跟大军走。”胡忧对楚树说道。
“可是你……”
“按我说的做,不要跟着我。”胡忧厉声道。
朱大能已经重伤,无法再指挥军队。胡忧在乱军之中,找到朱大能的副手林克。经过那么多年的锻炼,林克早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只有好出生,没有什么本事的军官。这一次虎王山的行动,他也有份参与,并任副主将一职。
“林克,你领军原地抵抗,有机会就马上离开。”
“上哪?”林克是一个老兵了,知道这时候不是讨论,而是必须按胡忧的话去做。
“按原计划去虎王山,找到秦明。就说我说的,让他统领全军,与王虎、王忆忧配合行动。记住,无论怎么样,虎王山都不可以丢!”
“是!那你……”
“不用理会我,就这样。”
胡忧简单的把军务交待给林克,就举着不死鸟战旗往山上跑。有士兵习惯性的跟着胡忧的战旗跑了几步,被胡忧打手势退回去。
胡忧此时还是不知道艾薇儿为什么突然转变得那么大,但是从艾薇儿几手针对他出手,可以知道,艾薇儿的目标是他,而不是汉唐军。之前他以虎王山为诱,准备集三军之力灭掉艾薇儿,而现在,他要以自己为诱。尽可能多的把黑侠给引走,为林克的撤退制造机会。胡忧相信,如果艾薇儿的目标真的是他,那一定会分大队人马追杀他的。
这一次,胡忧的判断是对的。当不死鸟战旗在战场出现的时候。第一时间就吸引了艾薇儿的目光。那些什么汉唐士兵。死不死的,艾薇儿跟本就不在意,她唯一关心的就是胡忧在什么地方。
看到胡忧往山上跑,艾薇儿坐不住了。她的目标是胡忧。如果让胡忧跑了,她就算是把汉唐几万士兵全都杀死,也是没有半点意义的。
几乎是想都不想的,艾薇儿就下令黑侠追击胡忧。这一次的命令,不单单是下给已经身陷战场的黑侠。还有那些没有上战场的,也一并追在胡忧的身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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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的乖乖,少说得有两千吧,如果全都扑向我们……”一个士兵看着那死咬在胡忧身后的大群黑侠,先是庆幸,而后又是为胡忧担心。
那可是过两千的黑侠呀,全扑过来,整支军队都要让他们给吃了。现在两千多的黑侠追在胡忧的身后,那得多可怕。
士兵想呀想的。就不敢再想下去了,他怕结果会把自己吓死。
“朱大能怎么样?”林克没有去考虑胡忧的情况,当了那么多年的兵,他知道应该做什么,不应该做什么。
胡忧给的命令是找机会撤离战场。现在胡忧已经引走了全部的敌人,他要求执行的,就是撤走的任务,而不是去关心胡忧的安危。他相信胡忧也不需要他去关心那些。
“少帅已经给他进行了紧急处理。相信应该没有问题。”楚树满脸担心的说道。
“那就好,我们马上撤。”林克大手一挥道。论到当官。林克的官龄要比胡忧更长。他的天赋其实也不是很差的,只是以前纨绔惯了,不爱学习,又听不进他人的劝,才会做了那么多的错事。这十几年来,他整个换了一个人似的,无论是功夫还是指挥,甚至是决断,都有了很大的进步。
“我们不等少帅了?”楚树频频看向胡忧离去的方向。那边已经看不到胡忧的身影,追在胡忧身后的黑侠,也成了一个个芝麻大的黑点。
“这是少帅的命令!”林克大声道。他这话是说给楚树听的,也是说给所有人听的。
汉唐已经有三、四年没有招新兵,这次带来虎王山的,全都是老兵。他们虽然也同样为胡忧担心,却知道什么是军令。当兵不止是吃粮那么简单,还需要听令,上级命令要怎么做,那就得怎么做。士兵不需要思想,用不着去思考对错。
随着汉唐军的撤离,战火纷飞的战场,又再一次变得宁静,只有那被血染红的小草,在默默的述说着这里前不久发生过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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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靠。”
胡忧回头看了一步子。艾薇儿看来不只是恨他,甚至是恨不得吃了他。胡忧一开始以为自己这一招,能调走五成的黑侠就已经算是非常不错了,哪知道艾薇儿那么给面子,居然让全部的黑侠追杀他。
此地离虎王山已经没几天的路,而虎王山这一地区,并不只有虎王山一座山。虎王山也不过是因王虎而得名而已,这里有的山,一千个王虎来都不够全部起名的。
黑侠的战力胡忧已经是非常的清楚,他们的凶残胡忧更是非常的明白。他不敢往可能有人的地方跑,怕连累了那些本与这事没有什么关系的老百姓。他是看准了深山而去。越山越好,最好把这些可恶的黑侠带进去,一辈子都转不出来。
两千多黑侠放在战场上,那是非常可怕的战力,可丢在这深山里,那就算不了什么了。别说两千,就算是两万,进了山里也翻不起什么浪。胡忧死命的跑了大半天,再回头,就见不过半个人影了。
“呼。几算是让我跑掉了吧。”胡忧擦了把脸上的汗,略有得意的自语着。他可是和城管战斗多年的人,别的不敢说,跑路的水平绝对是一流的。
摆脱了追兵,胡忧这才有心思观察地形。这一看他有些傻了。不知道路那是正常的事。他以前从来都没有来过这里,要真认识路,那才是有鬼呢。可入眼所见到的这些都是什么东西呀。五六十米高的大树,西瓜那么大的不知道野花。之前那些用来藏身的‘树’。现在仔细看才发现,那跟本就不是树,而是野草。几乎有树那么高的野草,这也太夸张了一些吧。
“不会是跑到巨人国了吧。”胡忧苦笑的看着眼前的一切。这里的植物,仔细看来胡忧几乎全都认识。可认真看来,又可以说是全都不认识,因为它们最小的都比平常大好几倍,有些甚至是比正常大了几十陪之多。
胡忧到天风大陆也近二十年了,从来没有遇上这样的情况。不过这些东西也吓不了他,什么怪事没见过,大就大点呗,也没什么了不起的。
找了个地方,胡忧坐了下来。好久没有这么跑了。这一跑就是大半天,还真是有些受不了。
喝了几口水,吃了点干粮,感觉好了不少。胡忧拿出指南针和地图,准备找路回去。摆脱黑侠只不过是手段。回到军中才是目的呀。
指南针是胡忧为数不多的实现世界产品。胡忧把它带在身上,主要是因为它不需要电力引动,又可以很方面的寻找方向。好几年了,这个指南针虽然没有为胡忧立过什么大功。却带来了不少的方便,可这一次。它让胡忧失望了。
看着那像手表指针一样不停转动的指南针,胡忧的心情一下沉了不少。如果说这里也不过是植物长得比较大,胡忧就不那么在意。毕竟一方水土养一方植物,说不定这是因为这里的水土好,植物才长得特别大呢。
可针南针像手表一样转动,那就不一般的。往小了说,是这里的磁场不正常,往大了说,是这个地方不正常。
如果只是不正常,胡忧也还不那么担心,可现在找不到回去的路,他就不能不担心了呀。
“老天爷,我究竟要玩我玩到什么时候。”胡忧一脸的苦笑。
看看天色已经快黑了,现在就算是能找到路也出不去。胡忧决定就地住一晚,明天再想办法。反正能进得来,就一定能出得去,胡忧这会可还不到绝望的时候。
这时候,胡忧的空间戒指就帮大忙了。利用戒指里的东西,胡忧为自己建立了一座还算不错的小营帐。
“上有顶,下有床,有火有锅,嗯,就差一些食物了,希望这里的动物不像这里的值物那么变态,兔子找成大象那么大才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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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忧是出来找食物的,大量的体力消耗,只吃点硬饼子可不成。再说干粮是救命的时候吃的,这会先吃完了,等找不到食物的时候,那就得饿死,人无远虑,必有近忧呀。
胡忧现在也算是野外生存的老手了,可搜索完营地一里地范围之后,胡忧知道自己不可能找到除了干粮之外的任何东西。因为这里跟本就没有动物。
别说是兔子,连只鸟胡忧都没有找到。两手空空的回到营地,胡忧坐在火边思考着。这样一个地方,以前从来都没有听说过,植物长那么大,动物却一点都没有,这可不是什么好事。
植物是无法移动的,无论是灾难还是危险,它们只能默默的承受,动物就不一样了。动物有躲避危险的天性,如果那个地方让它们感觉到了危险,它们就会离开。这里连只鸟都没有,看来绝对不会是什么好地方。
“可是,我为什么没有感觉到危险呢?”胡忧左想右想都想不通。多年的战场经验,让胡忧对危险有本能的能感应。如果这里真有可以让动物害怕得必须离开的理由,那胡忧不会没有半点的感应,可他确实没有感觉到任何的危险。
“这真是一个古怪的地方。”暂时想不明白原因,胡忧只能为这个地方下出这样的定意。
吃也吃了,喝也喝了,查也查了。天也黑了,一时也无法弄明白这里的秘密,胡忧唯一可以做的事就是睡觉。
睡在野外的帐篷里,却听不到半点的虫鸣,整个空间安静得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。在这样的环境下。要让胡忧安心的去睡,几乎是不可能的。
半睡半醒,胡忧最多只能算是闭眼休息而已,睡不着的时间是过得很慢的。胡忧不知道挨了多久,天才终于亮了。
昨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,这对胡忧来说算是好事,却多少也有些失望。毕竟遇事才可以解决事,什么事都没有发生。很多时候不见得就是好事。
一杯热水加个硬饼子,胡忧解决完了早餐,收拾帐篷等物品,再一次上路。昨晚胡忧最担心的是究竟有黑侠杀出来,要知道在他的身后,可是有两千多黑侠在追赶的,跑出十个八个,甚至是百来十个,一点都不奇怪。可一夜过去。一个都没有出现。
“不管了,找路回去才是正道。”
胡忧在努力的回忆自己来时的路,可这里各个方向都差不多,景物值物也都差不多,跟本无法为胡忧提供任何的线索。他也想过看脚印。借着脚印找出路,但很快他就发现,这是行不通的。这里的地上全都是厚厚的树叶,别说是走过。就算是在原地全力的踩,也无法留下脚印。
“难不成要让我死在这里?”胡忧坐地上站起来。他刚才在找自己经过时。弄断的树枝这类的东西,这是他最后一个可以想到的办法,既然这里没有其他的动物,那唯一对植物有过小伤害的就是他,折断的树枝可以为他指引方向,可这最后一个希望,也破灭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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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天。胡忧向着同一个方向走了三天,这是他最后的办法,也是最笨的办法,却也是最有希望成功出去的办法。
无论这一片区域有多大,总是有一个范围的。只要不停的走,就一定可以走出这个范围区,回到自己熟悉的世界。
三天来,胡忧没有见到任何的动物,连只蚊子都没有。唯一可以听到的声音,就是风吹树的声音,胡忧逼得没有办法,只能自己跟自己说话。
绝对的安静是会让人疯掉的,胡忧现在最希望的,是能见到一个活动。兔子也好,小鸟也好,这可以让他证明自己还活在这个世界。
“唉,可惜呀,这里种了大树大花,就只有我这个大傻了……唉,那里是什么?”
喃喃自语的胡忧突然发现远处光射过来,刺了他眼睛一下。自然界有不少可以反光的东西,可胡忧在那一瞬间想到的确是人造的物品――镜子。
除了镜子,胡忧想不出有什么东西可以那么几乎无损的把阳光反射过来。天然的东西,绝对不会有这种效果。
“会是有人吗?”胡忧的心跳顿时加快不少。如果能遇上人,那就可以找到出路了。
想到这里,胡忧加快了脚步。有闪光点做路标,这一些胡忧不担心走错方向。随着距离越来越近,胡忧的嘴马也越张越大。那个刺了他一下眼睛的,确实是镜子,准确来说,是一个飞光镜,他是飞机上的一部份。
不错,胡忧此时发现了一架飞机。这是一架大型的运输机,机身是草绿色的。胡忧不知道它从哪来,为什么会在这里,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它已经在这里很运了,整个机身都爬满了树藤。
“不知道这飞机还能不能开,如果能开,我就可以开着它离开这里。”胡忧在心里yy着。其实就算是这个飞机还能开,胡忧也开不走。这飞机整个架在树上,就算是最好的飞行员,也无法再把它弄到天上去,更何况胡忧这种跟本就不会开的。
yy能让自己的心情好一些,喝了口水,胡忧开始准备探索这架飞机。这会,胡忧已经隐隐能猜到这架飞机的来历了。他记得白素心曾经跟他说过,她并不是一个人来到天风大陆的,与她一起来的,还有不少的同伴,而其中有十八人,在开飞机出去探险的时候,失去联系,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们。
从白素心的话,胡忧可以判断这架飞机应该曾经属于白素心他们的,而他们之所以无法再联系飞船,是原因已经很明显了。
这飞机都已经摔在这种连指南针都用不的地方,怎么还去与外界联系?
“也不知道他们还有没有活的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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