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书小说 > 穿越小说 > 煮酒点江山 > 217章 候三的初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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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江南一块键盘,打不出两家的事,堡宁在胡忧的连番妙手之下,暂时平稳了下来,咱们再回过头来,看看候三的情况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候三在不死鸟军团之中,是受到胡忧足够重视的一个人。因为朱大能的特殊身份关系,候三简单的家世,在某种程度上,更得胡忧的信任。而候三对胡忧也非常的忠心。

    堡宁被围,候三接了胡忧的金令,回浪天城调兵来援。三国联军出兵二十万,将堡宁城团团围住,想要出城,那是九死一生,甚至是十死无生的行为。胡忧相信候三的能力,可以做到。而候三为抱胡忧的信任,就算是面对十死无生的情况,他也没有多半句屁话。接到胡忧金令之后,他是二话不说,马上离城。

    候三出城的当晚,三国联军还没有发动进攻,想要趁乱而出,那是绝对没有可能的事。唯一可行的,就是借着月色,偷偷的穿过敌军的包围。

    候三从小在山中长大,以打猎为生。区区一个城墙,对他构不成什么威胁。他是艺高人胆大,连条绳子都没有用,单单依靠徒手,就从十米高的城墙上溜了下来。全程没有惊动任何的人,就连堡宁的那些守备军,都没有发现候三是什么时候离开的。

    候三选择的路线不是正南,而是城西边。因为他知道,城南有桂林帝国的十万大军在,他们与胡忧有大仇,肯定防卫得非常的严,要想从十军大军之中穿过去,不是那么易容的事。

    而城西虽然要远了一些,但是这边是山区,这落鹰山一听地名,就知道很大。池河帝国只有两万兵马在这边,不可能把这一片全都封死了。

    实事证明,候三的判断是正确的。他一路潜行入落鹰山,都没有遇上什么危险,这不由让他有些得意。他是山区里长大的人,只要进了山,他就有足够的信心,任何人都找不到他。

    可是候三还没有来得急高兴,一声狗叫,就让他大喊不妙。候三是打猎出生的人,自然也知道猎狗的能力了。猎狗的追踪能力,可是非常厉害的。如果这时候敌人的手上有军犬,那么候三就很难藏得住踪迹。一但被发现,两万人抓他一个人,那可真是死定了。

    不过候三的中心,还是存在有一点点侥幸的,因为他在军中也算是有些年头了,无论是在曼陀罗帝国,还是安融,又或是桂林帝国的军中,他都没有发现过有军犬的存在。他觉得这池河帝**中,也不应该有军犬才对。也许这只不是过是野狗而已。

    虽然有些怀疑,但是候三还是先把自己给藏了起来。他知道自己身负调兵重任,绝对不可大意。

    没过一会,候三就暗暗的庆兴自己的小心。原来这池河帝国的军中,不但有狗,而且还是那种超大只的大狗。这种狗因为特产于池河帝国,有个名字,就叫做池河狗。

    这种狗身长多在两米左右,远远看去,和一条小牛差不了多少,通体黑毛,非常的凶猛,就连雪狼看到它们,都得绕道。

    候三是边小心的把自己藏好,边四处找着有什么可以遮掩气味的东西。

    找了半天,什么也没有找到,不过却让他发现了一个烂泥坑。烂泥坑不大,也就只能藏一个人,候三身材瘦小,要藏进去,不是问题。只不过,那烂泥坑里有堆不明动物的腐肉。那肉都不知道已经多久了,上面爬满的指头大的蛆虫。那蛆虫一动一动的,在腐肉里钻来钻去,非常的恶心。

    这要换了一个受美的女人,比如陈梦洁那样的人,就算是宁愿被抓,也不愿躲到这种地方去。但是候三却没有想那么多,一点一点挪进了那个烂泥坑里。怕狗的鼻子太灵,他还把一大团腐肉给顶在头上。好几次,那些蛆都要钻进他的嘴里,他都一动不动。

    不一会功夫,那队池河兵就巡了过来,两条池河狗似乎发现了什么,在候三之前趴过的地方,转来转去,不时发出呜呜的声音。

    一个池河士兵道:“大黑是不是发现了什么?会不会是堡宁有人跑出来了?上面可是下了死命令,就连一只蚊子,也不能让他们过去。”

    另一个士兵说道:“应该不会吧。这一路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呀。”

    “我看还是不能大意,把大黑,二黑放开,让它们好好的找一下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

    此一对话,让候三听得心中暗骂,蜷缩着身子泡进蛆堆之中,大气都不敢出半口。

    那两条被称为大黑,二黑的池河狗,果然非常的厉害。只在地上闻了一下,就直直向着候三藏身的地方过来了。还同时对着候三藏身的地方大叫。

    就算是藏在烂泥里,候三的背后还是汗湿了。要不是强压着身体,不让身子动,候三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。

    “有发现了吗?过去看看。”一个似乎小官类的人物,带着七八个士兵,向候三藏身的地方走过来。

    “**,什么东西那么臭?呃,我x,真他娘的恶心。还以为两个畜生发现什么呢。快,把它们开拉走走走,看得老子晚饭都要吐出来了。‘

    脚步声逐渐远去,候三的脸都变惨白色的了。差一点点,只差一点点,这条小命,就得交待在这里。

    又定了好一会神,一颗乱跳的心,这才平静了一些。这种游戏,心脏不好的人,可玩不了。太要命了。刚才候三都几乎可以预想到自己被狗撕成碎片的情景。

    恶心?

    还好够恶心,不然这条小命就没了。

    想着后面还可能遇上这种可怕的池河狗,候三不敢大意,这么恶心的东西,可不是什么地方都能遇上的。

    能保命的东西,都不恶心。候三干脆把身上的身服脱上来,包了一大包这种腐肉和蛆虫,背在身上,小心的往前摸。

    说实话,这种气味可真够难闻的,还有那蛆虫钻来钻去的感觉,搞得候三直想吐。他是尽量把那些那些蛆虫想像成青楼神女那如水的肌肤,才感觉好受一点。

    真不知道蛆虫和神女之间有什么关联之处,能让他产生这样的联想。要是让那些神女知道了,恐怕他将成为历史上第一个,被神女点名字不接待的青楼客。

    这么潜行了一夜,候三终于有惊无险了出了落鹰山。候三离开险地所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把自己扔进水里,赤条条的泡了他半个小时。才把那身上的恶心东西给洗去。不过那衣服是不能再要了,腐肉都已经容进了布里,跟本没有办法洗干净。

    候三不像胡忧有空间戒指可以装东西。全身上下,就那么身衣服,扔了也就没有了。不过这对候三来说,不算个事。

    要不怎么说候三是胡忧的兵呢,胡忧当年从山洞出来的时候,就是一丝不挂的。而候三此时也差不了多少。

    找了节竹筒把身上重要的东西塞进里面,候三穿着树叶裙就上路了。看他那身材打扮,还真有些像西游记里的悟空。

    就这么光着赶了整整半天的路,候三终于在一户人家屋后,偷到了一身衣服,总算是还原成了人类。

    身上有了衣服,候三也就没有了顾及,一个月的时间,要从堡宁回到浪天,再带兵赶回堡宁,时间可是非常紧的。他必须得抓紧时间才行。他是甩开大步,就往浪天方向跑。

    一阵马蹄声从身后传来,候三擦了把脸上的汗。他已经连续在大路上跑了两个多小时了,饶是以他的体力,也有些不支。他昨晚可是一夜没有睡觉,体力本就已经消耗非常大了。

    这时候听到马声,候三自然要打起那马的主意。自从被朱大能笑他不会骑兵之后,候三是拼了命的练习马术,现在不是吹,在不死鸟军团之中,他骑马也算有一套了。

    看到后面上来的是一个穿红衣服的姑娘,骑着匹黑色的乌山马,候三皱皱眉:“是个女人?”

    候三从石头上跳下来,计算着怎么样可以骑到马。能好好说,当然好,实在不行,女人也得抢了。堡宁现在是朝不保夕,他可没有那么多道意可讲。

    “嘿,哎哟,撞死我了。”候三边痛叫着,边偷眼去看那个骑马的姑娘。他已经在心里计算过了,自己长得没有胡忧那么帅气,想要和一个不认识的姑娘,同骑一匹马,似乎有些困难。所以必须要用一些手段才可以。

    这骑马的姑娘叫做欧月月,今天刚十九岁,这次是第一次单独出门,要去荷红镇给姑姑祝寿。因为是第一次单独出门,她的心情非常的兴奋,所以这马速不自觉的就快了一些,没想到路边突然冲出一个,撞在她的马上。

    没有错,候三这小子是故意往欧月月的马上撞的,他是远远的就已经计算好了速度和时机,这一撞表面上看起来很重,事实上他是一点伤都没有。

    欧月月第一次出门,哪知道外面的坏人那么多。还以为是自己贪恋路边的风景,没有注意看路,这才撞到人。赶紧跳下马来,跑到候三的身边,焦急的说道:“真是对不起,我没有看到你。你撞得怎么样,要不要紧?”

    候三偷眼瞟了欧月月一眼,看这姑娘一脸着急的样子,心说有门。这要是换一母老虎,恶婆娘,那就比较难办了。

    “唉哟,唉哟,好痛呀,我这骨头看来是要断了,活不了了。姑娘,你骑马怎么都不看路的。”

    候三边装着痛苦的样子,还不忘记把罪名安到欧月月的身上。这是他的计划之一,先勾起姑娘的同情心和罪恶感,那后面的事,也就好办了。

    要不怎么说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呢。这小子跟在胡忧的身边,好东西没有学会多少,坏心思却一把一把的全学会了。多好的一个农家子弟呀,就那么被胡忧给带坏了。

    欧月月哪经历过这种事呀,看到候三那样,她急得都快要哭出来了。手忙脚乱的,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好。突然她想起父亲一般处理事情的方法,一转身跑到马背的行囊里,抓了一大把金币跑回来,对候三说道:“真是对不起,我不是故意撞你的,我赔你钱吧。你有了钱,可以去找大夫医治。”

    候三看欧月月转身往马边跑,还以为她见自己撞了人,准备跑路呢。要是那样,说不得,他就得用强了。看欧月月抓了一大把金币回来,他在感慨这姑娘钱多的同时,不由得也在心里生出了一丝愤怒。拿钱解决问题,他最看不起这样的人了。

    有钱了不起吗?候三在心里暗骂了一声。他以前可没少见有钱人拿钱欺负人,穷人都有仇富的心里,候三也不例外。

    候三心中冷哼一声,决定吓吓她:“哎哟,哎哟,你这时候给我钱,有用吗?我能拿来干什么?我不要你的钱,你走吧,不用管我,让我死在这里好了。等我死后,我会去找你的。”

    欧月月听候三前面的话,还以为候三说要放过她了呢。听到后面的话,吓得她尖叫起来。她什么都不怕,就怕那种神神鬼鬼的东西。这候三说死后要去找她,那哪成啊。

    欧月月嘴巴一撇,哭道:“我求求你,你别去找我好吗。我真不是故意撞你的。你要怎么样才可以放过好,只要你说出来,我一定帮你。你千万别变鬼去找我了,我最怕鬼了。”

    候三这才注意到,这个欧月月长得挺漂亮的,而且看她哭的样子,清清纯纯的,也不忍吓她了。

    换了种语气,候三说道:“我也不想去找你,可是你都把我撞死了,我不找你行吗?”

    欧月月又要哭,想想不对呀。这人明明还没有死。只要他不死,不就不会去找自己了?

    想到这里,欧月月觉得自己终于想到了解决的办法,急急的说道:“不会的,你不会死的。我带你去看大夫。我知道荷红镇有一个很出名的大夫,他一定可以治好你的。你肯定不会死。”

    候三心说算你上道,不用我费那么多心思。我也不用你带我到荷红镇,只要往前走到有马卖的地方,你的任务说算是完成了。你虽然长得挺漂亮,但是我可没有功夫跟你游山玩水。

    候三提醒欧月月道:“可是我走不了。”这是最后一招了,只有上了马,那就差不多了。

    欧月月急急道:“不怕,我有马。我扶你上马。”

    欧月月说着跑过去,把马给拉过来。她真的很怕候三死了去找她,只要候三不死,那一切都好办。

    候三是半推半就的,让欧月月扶上了马。心里那个美呀,这下终于不用靠两条腿傻跑了。

    欧月月把候三弄上马之后,刚要跟着上,可是这会她突然想到一个问题,自己一个黄花大闺女,跟一个陌生的男人同骑一马,似乎不太好吧。

    候三正美呢,突看欧月月停哪里,不由奇怪的问道:“你怎么还不上来?”

    候三一得意,把自己装伤员的事给忘记了。毕竟他的功力还不够,不像胡忧那样,装死可以装到你把他埋起来都不露馅的程度。

    还好欧月月正在想着心事,并没有注意到候三的不对,闻言犹豫了一下,摇摇头道:“我还是不上了,我给你牵马吧。”

    胡忧心说让你牵马,这条路弄不好半年都走不完,小爷那有空跟你玩呀。再给你一次机会,你要上,咱们就一下走,你要不上,那对不起的事,小爷也得做一次,这马我就骑走了。”

    “哎哟,我疼呀。你这走着去,什么时候才能见到大夫哟,要死了,要死了”

    欧月月一听候三又要死,什么都不顾了,一飞身跳上马背,娇咤一声“扶好”,一踢马肚子,马儿像箭一像冲出去。她也不想想,要是身后真坐着伤得那么重的人,被这马一颠,还不得颠死了,哪还用找什么大夫。

    “欧月月,对不起了,你是一个好姑娘,这次算是我候三骗了你,以后我再想办法还你吧。”

    候三深深的看了一眼那被他骗去买包子的欧月月,把马儿绑在大树下,转身离开了。胸前还残留着女儿家特有的香味。

    候三知道,经过半天的相处之后,他这一辈子,都很难忘记这个名叫欧月月的姑娘了。这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子,并不是那种喜欢拿钱砸人的人。她单纯而美丽,有一颗很好的心肠。

    可惜,堡宁的情况太紧急了,不然好好用用少帅教的那几招泡妞的绝招,说不定,可以追到手呢。

    唉,别了,我的好姑娘。如果有缘,我们一定会再见的。

    转过另一条长街,候三高价买了一匹黄膘马,动作矫捷的飞身而上,认准了浪天的方面,箭一样的冲出去,哪有半点受伤的样子。

    奔驰的骏马,带起耳边呼呼的风声,才分开不过十分钟,候三的心里,就升起了一股思念之情。

    难道这就是少帅说的初恋吗?v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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