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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没等黑衣人开口询问,那位王大人就很坦诚地主动说道:“其实我与那位同门师兄李霄鹏李大人都只是执行者,说难听点就是下边儿跑腿的。
能把南宫大将军扔进大牢的是上面的人。”
说着他伸出一根手指,竖起来指了指头上的屋顶。
“包括朝中首辅,我与李大人的恩师田大人,兵部尚书高大人等等等等。当然还得有下面的人配合,比如如今掌握控整个淮北大营的那位袁守敬大将军就出了不少力。”
黑衣人将手中那把寒冰刀挪得离他的脖颈远了一点,算是对他真诚坦率的鼓励。
黑衣人压低声音开口问道:“南宫大将军好像不是一个人去领赏的,跟在他身边的还有一位红脸黑须的壮汉,这人有一身的武艺,你可知其下落?”
王大人点头说道:“我等奉命行事,虽然在碰头的现场早已埋伏好了刀斧手,但能暗中解决的,绝不会放在明面上来。
我们得到的其实是两条命令:第一条是对那位南宫大将军进行不公开审理,查实其所有罪名,做到铁证如山,让其永远无法翻供。
第条二是:无论用什么手段,为保障对南宫将军的抓捕工作,先剪除其左右臂膀。
你说的那个人我不知其名姓。但只要是跟在南宫将军身边的,必须要其无一生还。
我与那位李大人仔细商量、缜密布局,谁知跟在他身边的只有一个人,真动起手来,我们也肯定打不过。我们也不会傻到主动去招惹麻烦。
还是李大人有才学,拘捕南宫大将军之前,事先用鹤顶红解决掉了那个家伙。”
闻言蒙面黑衣人握刀的那只手,猛然抖了一下。
露出黑色面罩外的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,眼珠上猛然罩上了一层细微狠厉的血丝。
即使是隔着黑布面罩,也能感觉到他咬牙切齿的狰狞嘴脸。
他的声音好似发自喉咙的深处,低沉而嘶哑:“原本小爷我并没打算杀你。但尔等手段如此下流龌龊,卑鄙歹毒。留着你这条赖皮狗也实在是没什么用了。
至于你口中提到的什么田大人、高尚书、袁将军,不久之后这些人都会统统下来陪你的。
因为你口中所言的南宫大将军身边的那名高大侍卫,是我的一位十分亲密的好兄长,所以你必须下去为他陪葬。”
双膝跪倒在地的那位王大人,顿时脸色煞白。
他已经完全控无法控制自己声音的颤抖了,只能鼓足最后的勇气,抬手说道:“大侠三思,切勿伤我性命。
我一开始就说了,虽名为钦差,其实我就是个跑腿的。生杀予夺的决定权完全不在我的手中。
况且要说起来,我与大侠您应该是同一类人。
你杀人越货,劫富济贫,直奔金银而去。
我虽饱读诗书,千里做官只为求财,其实也奔着金银而去的。
只不过你我获取的途径不同,在人们口中的名声不同而已。其实你我算是殊途同归。”
我直接一把摘了蒙住口鼻的黑布面罩,对其狠狠啐了一口骂道:“大胆狂徒,休要诋毁我盗圣的声誉。
我飞檐走壁,劫富济贫不假,但是很少伤人性命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也算是除暴安良,为民除害,消除社会贫富分化严重,解决了世间财富贫富分配不均的问题。
而像你这般的所谓读书人,朝廷命官,虽饱读圣贤之书,却是一肚子男盗女娼,脑满肠肥的一肚子坏水。自认为位高权重,高人一等,从不将普通百姓放在眼中,视人命如草芥。
如果我身上有恶,那也只能算最淳朴的人性中的显恶。
而尔等身上,是被所谓圣贤之书腌制过的、充满酸臭味的隐恶,是十恶不赦的大恶!”
王大人脸色煞白的苦笑着,他实在是想不通,既然同是恶,还有什么好坏轻重之分?他拼尽最后一次力气挣扎着说道:“大侠,你我就不用再做口舌之争了。
我老实告诉你:我的外衣兜里有许多银票,足够你花一阵子了,另外你看到我这个右手指上的大金戒指了吧?它应该是纯金的。
只要你能放我一条生路,如果这些还不够的话,我府上还有的是这次来下级官员敬献的贿金,我都可以双手奉上。
我是饱读圣贤书的人,此刻更深刻领悟到:钱财乃身外之物,千金散尽还复来。生命才是最重要的。”
他喘了一口气,又接着说道:“大侠既然在我面前已摘了面罩,说明你我二人完全可以坦诚相见。我看你年纪并不大,完全可以悬崖勒马,回头是岸。
好歹我还有个钦差的身份,你若真动手杀了我。可知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这便是与整个大顺朝廷作对。强大的国家机器一定不会放过你。
无论你逃到哪里,都终究被绳之于法,这是明摆着和自己过不去。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,你绝对无法对抗整个朝廷。”
我不由得抬眼望着他,有些哭笑不得:“收起你那疏而不漏的恢恢法网吧。死到临头你还敢威胁我?真他娘的可笑!
我这人做事从不后悔,敢作敢当。杀了你之后,我还要蘸着你的血水,在那面白色的影壁墙上留下我的名号。
如今刀在我的手中,此刻我就正式宣布,与整个大顺王朝为敌,你又能奈我何?”
王大人此前面色惨白,浑身哆嗦。此刻听到我的最终审判,已经面无人色,体若筛糠。估计此时他连站起来逃跑的力气都没有了。
但我此时已经完全顾不上他的感受了。因为小爷我向来是言出必行。
我迅速站起身来,踏前一步。伸出左手薅住他头顶的发髻,右手猛然挥刀。寒冰刀果然是把宝刀,一刀下去,刀身上并未沾血,王大人已然人头落地。
我先是毫无心理负担地走到了一旁,抓起了王大人挂在衣架上的外衣,从其衣袋中摸出了一大把银票。
我并非贪财之人,只是现如今顶着盗圣的名号,做戏要做全套,必须要将现场布置成杀人越货,只为求财。
撸下了王大人手上的那枚大金戒指,我放在嘴里狠狠咬了一下,差点没崩掉我半颗门牙。难掩气愤地随手一扔,我忍不住骂道:“只知其金玉其外,却连是不是真金都不知道,就这水平,还当什么钦差大臣?”
我用锋利的刀尖在地上浓稠的血水中蘸了一蘸,走到那面白色的影壁墙面前,歪歪斜斜地写下了几个大字:杀人者,盗圣也。
盗圣和刘盛就差一个字儿,我当然不会膨胀到真留下自己的大名,起码现在还不是时候。
那位白衣盗圣,只有我见过其真面目。做好事不留名,一向是我的行事作风。就委屈盗圣他老人家替我先做一回背锅侠吧。如果日后有机会了,我会向他当面请罪。
因为根据目前的形势,若我潇洒地留下自己的真姓名,除了能充分证明自己脑子进水之外。还极有可能给我一心想要营救的义父大人那个小老头,带来无妄之灾。
我早就说过了,我从来就不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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