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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初的酒曲大多是高粱所酿,和后世的黄酒度数差不多。
但和秦风所用的蒸馏酒精纯度相比起来,就差强人意了许多。
壬癸端上来的酒就是经过蒸馏之后的高纯度酒精,浓度达到了三十度左右。
要不是条件简陋,秦风所酿的酒还能把酒精纯度继续提上去,达到后世的四十二度或五十六度。
秦风也考虑到这样的烧酒可能没人能顶得住一杯,就先把浓度调到三十度试试水。
反正这个酒精浓度放到市面上,也比那些黄酒后劲大。
秦风给朱标他们倒上了一小杯,大概一口的量,生怕给他们灌醉了。
三人只是闻了闻杯中的白酒,就已经感觉到酒很烈了。
“这酒闻起来和咱们平时喝得佳酿大不一样啊!”
朱樉好奇地端起小杯抿了一口,顿时一股辛辣感通过喉咙直烧到胸口。
“这酒也太烈了吧?”
看到朱樉夸张的表情,朱标和朱棡都一脸疑惑地望向了杯中的白酒。
有这么夸张?
朱标和朱棡也跟着一同抿了一口,果然和朱樉一样,都被白酒的辛辣感给刺激得五官扭曲。
“秦先生,此酒为何如此辛辣?难道是北方的烈酒?”
秦风笑着说:“这就是我要首推的新品白酒。我自己酿的二锅头,目前酒精浓度就只有三十度左右。”
白酒在朱标三人这里是完全没概念的,毕竟他们从来都没有喝过。
朱樉一脸兴奋地说:“夫子,此酒北方鞑子应该会喜欢吧?”
朱樉的老婆是王保保的妹妹,是老朱当初为了拉拢王保保才给他许配的一桩婚事。
王保保是北元的齐王,而朱樉也算得上是半个草原上的女婿。
他当初为了迎娶王保保的妹妹,对北方鞑子的生活习性了解了不少,自然也知道草原人酷爱饮酒。
朱樉很快就因为白酒想到了商机。
“夫子,你这酒若是能够卖到草原上,肯定能够大受欢迎。”
“那些北方鞑子全都嗜酒如命,他们的酒很烈,但和你的酒比还差得远。”
秦风说:“我正有此意,所以才想要把白酒的生意交给你去做。你在草原上肯定有路数,想办法把白酒推销到草原上,咱们就能一本万利。”
朱标兴奋地说:“秦先生,此酒今后还可成为与北方达成和平外交的一种赠礼。咱们大明是礼仪之邦,与草原互相赠礼,就用这些白酒换他们的牛羊。”
秦风拍了拍朱标他们的肩膀,笑着说:“可以啊!你们几个从我这儿出师之后,都学会举一反三了。”
“你们再尝尝另外两种酒。”
秦风不但准备了白酒,还准备了红酒和啤酒。
朱标他们尝过之后,全都感到一阵回味无穷。
这些佳酿,他们只是略微品尝,就能感觉到它们不一般。
“今后酒楼会主推这些佳酿,慢慢其他酒楼就会开始跟风,秦王殿下只要囤着这些佳酿,等到那些酒楼的东家坐不住了,就可以出手割韭菜了。”
秦风说完他的商业套路,朱樉顿时大喜过望。
“夫子,你这些商业奇招真是太厉害了。”
酒水一直以来都是暴利,本身成本就比较低,却能卖出高价。
而且能来酒楼喝酒的,大部分人身份都不会低,哪怕是再贵的酒他们都喝得起。ŴŴŴ.ßĨQÚ
这次秦风给了朱樉一个目标,月入至少要达到十万两白银才算及格。
朱樉听了后,心动地说:“夫子,您这次的新商品,哪怕是三万两的专利费,我都要入手。”
秦风见朱樉这么爽快,笑着说:“行,你说三万就三万吧!这些酿酒配方概不外传!咱们就要做应天府第一个吃螃蟹的人。”
“好!”
朱棡撇撇嘴说:“夫子,你不能偏心啊!二哥都有新商品了,我这儿难道没有什么新商品嘛?”
秦风瞥了一眼朱棡,笑着说:“当然给你准备了。只不过,你的这玩意儿有点特殊,得带你去三楼掌眼。”
来到了三楼天字号房间的沐浴间,秦风手持着一块香皂放到了朱棡的手中。
“这不就是皂角?”朱棡皱了皱眉。
他实在是想不通这玩意儿有什么新奇的地方?
“你好好闻闻看,和皂角有什么不同。”
“好香啊!”朱棡细嗅了一下鼻子,一股芳香进入鼻腔。
“这东西成本很低,也能做到一本万利。只不过,它没有酒水那样的暴利。”
“考虑到晋王殿下之前所推销的产品基本上都是生活用品,你就主打这个主题,其他东西就尽量不要碰了。”
听了秦风的嘱咐,朱棡点了点头,然后拿起香皂研究了起来。
“这东西看起来要比皂角好用很多。”
皂角是用来沐浴洗衣用的,皂角唯一的缺点就是太难闻了。
而香皂恰恰改良了皂角的缺点,今后哪怕是用此物洗头沐浴都将成为生活中的一股潮流。
朱棡问:“夫子,这东西的专利费应该没有二哥的那么贵吧?”
“还是和之前一样,你就给一万两的专利费吧。老规矩,要是卖出去的分红,我可是有两到三成毛利的。”
“夫子,你看我和二哥什么时候差过你钱?”
如今的朱樉朱棡都非常财大气粗,秦风带着他们每个月赚了那么多银两,他们感激秦风都还来不及呢。
朱樉和朱棡从秦风这里拿到了酿酒配方和香皂配方后,全都满载而归。
然而,唯有朱标看破了一切,却不曾说破。
朱樉和朱棡表面上赚了不少银两,但他们大部分的银两都用在了人工与制作费用上,实际到了他们私人账户的银两并不多。
而这部分银两他们又要全都拿出来给秦风交各种专利费,还要被秦风抽走不少的分成费。
朱樉和朱棡生意看似做得风风火火,但真正厉害的还是秦风。
秦风就是动动嘴皮子或是研究个配方,就不断地有银两入账。
这才是让朱标感到恐怖的地方!
其他商人靠得都是物品差价赚钱,而秦风则靠得是脑子赚钱。
朱标是眼睁睁地看着秦风把别人口袋里的钱变成了自己的,而且还是人家心甘情愿地给他送钱。
朱标说:“秦先生,老二老三赚钱也不容易。你少割他们一些,我看着心疼。”
秦风噗嗤一笑,说:“好啊!那不割他们,下回割你?”
朱标:“……”
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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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笔奇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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